算,不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出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允许改变车辆出厂设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其中第十六条(一)中明确说明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参考资料
华律网:http://www.66law.cn/tiaoli/5.aspx#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