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