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新或功能丧失”的规定,"左手中指指甲一半处截断,无名指整个指甲处截断”,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两个十级工伤,合并成一个九级伤残,伤者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这个要你拿上结果去,工伤部门鉴定完毕了才能知道结果,伤情还是有点严重的,这个也不是我们这些老百姓可以给你下结论的。劳动仲裁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现在怎么样了
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的划分标准,赔偿标准以及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