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夫妻双方均是福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2个不同人才市场),目前无住房,父母及亲属均不在福州,生的小孩怎么落户?能在福州落户吗?还是只能一方户口迁回原籍,小孩跟着回原籍? 转办意见:福州市信访局1、请 鼓楼区信访局 在2012-11-30 10:16 前批转。 (2012-11-29 10:16)
市领导批示:区(市)县
领导批示:回复意见: 根据规定,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集体《户口簿》,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诉求人: 金剑伟 事件地点: 鼓楼区 诉求时间: 2012-11-29 10:10 截止日期: 2012-12-6 10:50 发表评论 (福州12345系统满意度和评价有何作用)*验证码:[只有诉求人可凭验证码发表评论] *满意度: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差选择评论部门:*评论内容:请在此发表评论,注意文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