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分类

2024-12-02 0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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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权利的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扩展资料:

民事权利能力又称“民事权义能力”、“权利能力”。法律确认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和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不同。

(1)前者是由法律直接赋予,而不由任何人决定。法律不仅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规定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后者则由个人决定,只有参与具体的法律关系才能享有,其权利的范围不仅决定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法律规定,而且决定于个人的财产状况。

(2)前者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和可能性,不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实际利益。民事权利则以一定实际利益为内容。

(3)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前提,作为主体资格的具体条件,既不能转让,也不得放弃,本人也不得自行处分。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自行处分。民事权利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分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参考资料:

民事权利-百度百科

回答2:

民事权利的分类如下: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1、债权是请求权的一种.债权是请求权,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2、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3、民事权利的含义如下: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扩展资料:

债权包括

1、债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

(1)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2)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

(3)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4)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债的发生根据: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引起债发生的主要根据有:

(1)合同之债。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非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

(5)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单方法律行为能在与该行为有关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债的关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事权利

百度百科-请求权

回答3: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回答4:

回答5: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和变动权。其中变动权分为形成权,抗辩权,可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