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青年入伍的政审工作由本人的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政审的内容为本人和家庭的主要成员在现实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对党和国家的现有方针政策的认识问题、社区 对应征者的现实评价等。公安机关对应征者见面谈话通常由公安机关指定,没有明文规定。
当年8月底前, 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是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