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曾经行政拘留过只要不超过3次可以报考保安员证。
办无犯罪证明是要看你有没有犯罪的前科?而不是看你拘留五天,你最好到派出所户籍那里去给你查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