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挂学籍可以吗?

2025-04-05 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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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每个中小学生都有唯一学籍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中国教育部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政策意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积极推行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严格规范执行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一是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二是本人取得户籍满2年;

三是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政策意见

利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入学、流动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不得虚报学生人数,不得冒领人头费。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挂学籍

回答2:

各地区都严禁挂学籍,会受到相应处罚,并会被追究当事人责任。

海南省招中严格招生秩序,责令各招生学校不得在学生初中学业结束前提前招录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在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不得再录取新生。严禁普通高中空挂学籍。



教育部十项严禁具体内容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