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贫困户、低保户都可以办理贫困证明。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办理贫困证明,低保户、贫困户一视同仁给予办理,村或居委会、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县〈市〉的民政局对贫困户、低保户都会出意见、盖章。
1、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2、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3、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4、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跑“家庭贫困证明”7次未果!贵州毕节多名干部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