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我父母的,我是唯一继承人,但是我户口已经外迁,父母去世可以把林权证变更到我名下吗?

2025-04-30 16: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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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当然没有问题,可以变更到你名下。
2、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3、林木是你父亲的遗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你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5、林木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保护范围,而且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6、继承财产,与继承人的户口无关。

回答2:

当然可以。即使不过户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立即生效。《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回答3:

可以变更到你的名下,你的户口就是在外国也可办理。法律允许。

回答4:

可以。通过继承获得。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