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第十条 虚拟财产的认定和评估体系由信息主管部门、游戏开发商、游戏高手等共同协商制定。 第十一条 虚拟财产价值的评估,要由独立于服务商与用户自发市场之外的专业机构来进行。 第十二条 虚拟财产的价值由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它必须是玩家经过一定的劳动而取得的。 第十三条 虚拟财产的价值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计算出来,玩家必须出示合法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