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镇的社会事业

2025-04-03 1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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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多年来,大庄镇党委、政府立足“历史古、文化悠”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认真落实“文化活镇”工程:2004年11月,大庄文化大院修缮工程完工,作为大庄文化站办公场所使用,业务用房增加到1487.18平方米,藏书增加到3500多册。2005年8月,大庄文化大院被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为“楚雄州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12月,大庄文化站被楚雄州文化局授予“楚雄州乡镇文化站创先争优示范站”,同时由“云南省三级文化站”通过云南省文化厅评审升级为“云南省一级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