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以临沂市为例,临沂市区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居民,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35万元的,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说明及申请流程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说明:
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受理具体由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业务指导科负责。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的资格:
1、为临沂市区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居民;
2、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优先考虑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
3、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35万元;(如有变动,以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新的公示标准为准)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领表:留意沂蒙晚报或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有经适房小区发售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临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档案表》。
(2)填表:按《临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档案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然后按表格内容到夫妻双方单位或街道居委就收入和无房情况进行审查盖章,再到区建设局认证盖章。
(3)交表:带《临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档案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到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一楼大厅窗口交验材料。
参考临沂市住房保障信息网资料,http://zfbz.lyfdc.gov.cn/hsislyweb/direction/2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