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的十一、监督检查

2024-12-03 17: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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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招录政策、条件、程序、办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程序办事,严肃招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招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招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参与组织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和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
特此公告。
安徽省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简章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二Ο一Ο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