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因工受伤后,先要做的是到当地人社局工伤科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只有认定了工伤才会进行下一步的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是由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具体鉴定时间由当地人社局工伤科通知,个人需要做的就是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