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是:1、第 六 十 五 条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 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2、第 六 十 六 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 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