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法律咨询

2025-02-22 10:28:1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律师函必定是书面原件,且有律所红章,律所对其函件承担法律责任,不可能是以短信形式发送。
2、出具律师函的前提是该律所受债权单位委托,故律师函中必定会写明委托方及委托事由。
3、如你未收到法院传票,则说明并没有立案,律师函中不可能会使用“本案”及相似字眼。
4、律师事务所里不可能会有“立案组”,如果是法院,则应当是“立案庭”。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