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事件在网火了起来,一个女子在银行存了1000万,但是在取钱的时候银行却说这笔钱正在“投资房地产”想借用一下。对此,女子大发雷霆,甚至起诉银行,对于此事很多小伙伴个表示无语。去银行取现竟然还有不能取出来的说法。
实际上,目前这样做的银行并不只是这件事中的一家而已,比如杭州有一家银行成立于2011年,当时的注册资本是14个亿左右,却在2017年爆出了挪用40多名储户将近1个亿的资产,虽然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法律惩处,并且银行官方已经把欠的钱补上了,但是这样的事情总是层出不穷,并且在长三角地区尤为严重,对于这种现象大家都会感到气愤有没有?
因为作为一个储户来讲,把自已的钱放在银行的同时就已经和银行达成了一个协议,其中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不论储户的存款多与少,银行都应该对其资金负责,并且有保护储户存款不受侵犯的义务,个别有特权不负责的银行人员挪用储户的钱来进行所谓的“投资”和挪用公款去消费没有区别,因为储户和银行之间并不是借贷关系。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储户要借钱给银行,银行也应该征求储户的同意,并且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用途,况县这种情况也不会发生。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有放贷的权利,但是从来没听说过银行找储户直接借钱的,即便是投资也会以理财的形式来让储户购买,所以小伙伴们如果遇到这种问题,要收集证据之后坚决起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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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几年前我买车,4s店pos坏了,取的现金10w块,根本没预约,直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