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犯法,但是受贿的人不会只收一人,国家本身也有一定监管不力的责任。
很多人是不送礼没法办事,这是潜规则,没办法。
所以大部分90%送礼不犯法。
否则一定要追究责任,监管部门不比送礼的大?
但是送礼不承认自然就不违反,反之达到违法的目的就犯法了,此时无论你是否承认,有利益往来就是受贿。
如果只是为了办事,不送礼不能办,不涉及其他的,仅仅是竞争就不会深究。
换句话叫潜规则,灰色收入,甚至很多情况,不是人家非要收礼,而是有人非要送,比如医院手术的大夫。
以至于,现在送礼规定划,你可以选择大夫,但是要加钱,然后大夫直接拿提成,不准私下送礼。
这就是例子。
还有,所有人都收,我不收怎么混?人家收礼的还有话说啊,国家政策怎么给,达标的人有的是,我为啥非得给他?
没损害国家利益,没违背宪法,我也不逼你,也不渎职。
收礼了,给的人也符合国家条件,这可合理否?
这就叫灰色。
杀之不绝,赶之不净。是是非非是无法完全说清的,只能以结果论。
所以古人有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当然现在不管你怎么受贿都是非法的,但是量刑还是有三六九等,你没有威胁逼迫,数额巨大国家也睁一眼闭一眼,差多少算多少,能从轻就从轻。
这是现实。
否则深究下去,就会陷入泥潭,会发现责任不仅仅是受贿的,送礼的也有问题。
一件事不能扩大到‘道德’层面,因为没有人是圣人,会受到其他人的影响,你只能尽可能的去选择而已
送礼属于贿赂的一种,当然犯法。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以及第三百九十条、三百九十一条关于行贿罪的处罚。
而且《刑法》修正案九即将出台,加重了对行贿罪的惩处
四十六、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十七、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十八、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修改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看送的礼品档次及数额了。不建议送购物卡之类的,可以送些字画类的,有品位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领导几乎都不敢收礼了,但看你的提问应该不是,所以你送礼是不可能犯法的,你也不会有危险。
我是送礼神器礼品顾问,有问题给我留言。
行贿现在无罪了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