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享受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看出,城市内房产的拆迁补偿是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房屋被征收收到的损失的补偿,所以拆迁补偿与以前是否得到补偿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