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土地证到期只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按照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来确定的,它相当于外商投资企业5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 X 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100元/平方米) X 容积率系数该房屋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20/20=6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 x 5 x 100 [1+(6-1.8)/2]=31000(元)
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
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
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
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
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
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转让
不知你是什么地方的,举例说明一下:
目前有部分流通的房子土地使用性质是"国有划拨","划拨"得土地当初开发者是从国家那里无偿获取的,没有支付土地转让的费用,这部分土地证上写着"国有划拨"字样的房子如果要转为"国有出让",获得70年产权---国有划拨的房产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转为"国有出让"后,可重新获得70年使用权.
可将此类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划拨"的房产视同为70年使用权到期的房产,将这种房子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需要支付的费用视同为现在的商品房在70年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需支付的费用,就可以明白使用权到期后需要制服的续期费用的多少了?这个支付费用标准面积是以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为准的,不是房产的建筑面积."国有划拨"转"国有出让",宁波的具体费用如下:土地划拨转出让税费:市区 一类 733/㎡ 二类 603/㎡ 三类 421/㎡ 四类 243/㎡ 五类 142/㎡ 六类 108/㎡ 鄞州区 180----240/㎡(一般是240/㎡)
一套100平方市价为100万元的6层房产,到期后的续期费用大概为1万2千多点,相当于总房价的1%左右.
建议咨询当地土地和房管部门就会知道你所在地的具体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