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刑法,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得到对方同意,都是犯法,触犯新加坡刑事法典S376A,面对监禁和鞭刑刑罚,网友朋友情况,有待警方调查,会视个别情况处理。
女方不起诉,基本没事,新加坡16年修改认定形式,当下信息环境和社会环境,女性接触和理解能力普遍提升,性判断能力也比较早熟,所以如果双方自愿,女方坚持不起诉就没什么事。我也是不到16岁和男友发生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