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殴打他人案件里受害人完全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派出所必须出具,否则就是不作为,受害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到刑警队法医处进行伤情鉴定,派出所根据伤情来定性案件,若是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就必须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办理,(即使受害人收到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派出所依然要办理该案,并且将来要把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其次,假如鉴定结果达不到轻伤,而是轻微伤,那么就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当中派出所必须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用等进行调解,若是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任何一方都能拒绝调解),那么派出所必须根据法律处理有过错方,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最后医疗费部门受害者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补充:派出所没有义务帮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医疗费,打人方不出钱,被打方要么直接告诉派出所不同意调解处理,要求直接处理打人者就好了,要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
向其上级机关(案例来看就是县公安局)投诉呗,不行向上级政府(案例来看就是县政府)上访投诉,还不行就只有找媒体帮忙了!
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向公安局或信访办上访,不行就起诉
如果再不行,就只有把事情通过媒体放大,更进一步就是把事情闹大造成不得不解决的局面(这是最后的办法,尽量不去做)。
到当地公安局督察队,他是监督警察的。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