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拍的模特的相片做广告宣传,或者作品展示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吧?

2025-04-28 07: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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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关于作品展示。你是摄影作品的作者,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的展览权属于作品原件所有人,你持有自己拍摄的作品具有展览权,不会侵犯模特的肖像权。

2、关于作品用作广告宣传。
首先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中对于模特照片的用途有没有具体约定,如果有约定可以供摄影师用做广告宣传,那么你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照片不会侵犯模特的肖像权。

其次。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照片是否可以用作广告宣传,则作者没有权利不禁模特同意而将照片用于广告宣传。

再次,如果双方合同虽然约定照片可以用作广告宣传,且约定了使用方式、范围、时间等,作者必须依照约定合理使用,超出约定范围的,依然认定为侵犯模特肖像权。

回答2:

如果涉及商业利益,没征得个人同意,应该是侵犯肖像权。
但是你自己花钱请来的模特应该具体和他们说明相片的主要用途,以免有争议

回答3: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