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2025-04-28 19: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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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www.bjshy.gov.cn/zhuantxx/hzyl/zhengce/200812/21515.html

  可以参考以上网址。

  另外,2009年有些变化,如果您给孩子入合作医疗,其父母双方必须为农业户口。2009年参合人员每人缴费60元。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就可以交费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优抚人员的个人出资,由区财政代为缴纳。
  就医报销实行普通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普通门诊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药费用的报销;住院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医药费用的报销。
  特殊病门诊指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血友病。
  医药费报销实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参合人员在保障年度内住院或因特殊病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核准费用分段设比例、累加支付。
  参合学生儿童医药费报销,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2008年农村学生儿童医疗保障补偿政策的通知》(京卫农字〔2008〕2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进2009年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的意见》(京卫农字〔2008〕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三级医院报销35%,区中医医院报销40%,实报资金封顶25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实报资金封顶18万元。
  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0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75%。
  3、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其医药费报销70%。
  4、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报销比例较定点二级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5、患者急诊抢救留观后转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6、患者急诊抢救留观过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按住院报销。
  7、未参加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农业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其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用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65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70%。
  8、2004年至今连续参合且2009年之前未报销过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的人员,其2009年度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五)报销凭证。
  1、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
  2、住院报销,须提供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项目明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及相应诊断证明。
  3、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同时提供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4、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人员的医药费报销,除提供上述报销凭证复印件外,同时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分割单。
  5、其余参合人员报销均需提供未经其他医疗保险减免的医药费原始凭证。
  (六)不列入报销范围的费用: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未履行转院手续,越级到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自杀、自残、酗酒等的治疗费用;
  不孕、不育、孕检、分娩、计生手术等发生的费用、
  动物伤害、接种疫苗、体检、美容、整形等发生的费用;
  打架、斗殴、吸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的医疗费用;
  法定职业病的治疗费用;
  在境外及港、澳、台的治疗费用;
  其他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七、免“四费”范围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穿刺费(注射、输液)。
  八、终结报销
  年度内报销单据上交时间截止至次年1月10日。12月31日前不能出院的,由其所住院医疗机构出具本年度结算清单。凡逾期不交的单据,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