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得手后又送回的,属于抢劫罪的既遂,也构成犯罪。不过,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回、减轻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也算犯罪的,对于判刑的轻重主要看你是否是首犯,有没有什么关系之类的,如果你是首犯,而且有一定关系,可以主动去送还钱,通过你的关系和态度应该可以免于严重刑事处分。但是这两项有其中一项你缺乏,建议你还是远走高飞吧,躲过了立案的一两年时间就成了死案,如果你不再犯,应该是没有人再来追查你的。
显然算犯罪
主动送钱回来时自首情节
算。
犯罪即遂
算,但是 可以 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