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关报道案例来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且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1年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
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白云区法院共受理了15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涉案偷渡人员共160人,其中在我国境内被查获有34人,在境外被查获遣返85人,至今未归41人。
2015年34岁的福建男子王某在硕士毕业后当起了“蛇头”。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2月至7月,王某先后伙同同案人翁某、严某(另案处理),分多次组织连某生等21名偷渡人员从白云国际机场等地偷渡出境,其中13人出境后至今未归。
期间,王某主要负责为偷渡人员提供机票预订及签证办理等帮助,并在国外某机场为部分偷渡人员提供协助。此外,2013年2月至6月,王某还持伪造的护照先后10次从白云国际机场等地非法出入国境。
扩展资料:
偷渡的危害
偷渡对于国家来说,影响了正常的国家间的人员交往,减少了签证收入,扰乱了边境管理与安全,进而对整个国家安全带来隐患。对个人而言,违反了边境管理规定,加大了危险系数,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依照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4老外“借道”深圳偷渡香港打黑工被擒
免费由香港的警察叔叔送回内地交给内地的公安机关/村委会之类的。
2008年12月10日
(香港政府新闻网) 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y/lawandorder/081211/html/081211tc08005.htm
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两年;任何人士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可被判罚款35万元及入狱3年。
文汇报: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12/05/YO0812050006.htm
被捕的10名黑工平日主要负责清洁及传菜工作,被捕后已全部被判即时入狱,当中3人刑期长达15个月,另6人刑期由7至10周不等。
要判刑 涉嫌非法移民和打黑工属于刑事犯罪 大概1年到2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