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这种情况当然是工伤了,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都属于工伤。您可以上报领导部门工伤待遇补偿或带薪休假。
算啊,一般公司的玻璃门上有红色警示标志啊,你怎么会撞上的?高度近视?如门上没有警示线的话,可以找公司理赔.
严格的话算的!但劝你别要求公司赔偿了!这会让你在行业里留下不好的名声!并且你原单位肯定会找机会开除你的!到时候你在业界就没得混了 !
属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