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不能随便撤销(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撤销)2.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修改(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修改)3.开证行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如果交单不相符,就可以拒付咯。
不对UCP600规定信用证必须具有不可撤销强制性,但受益人提出同意取消信用证后,申请人还是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此证的!
不对,未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不能撤销也不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