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退休后的老人如果也有兼职或者返聘工作从而具有额外收入,因为事故而实际产生了误工,那么可以索要赔偿。但是,对方应当提供误工损失的相关证明,例如完税凭证等等。只要对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具有误工损失,那么法院应当支持。如果对方不能证明数额大小以及损失客观存在,那么对方应当承担败诉风险。精神抚慰金属于法院酌定的数额,在北京地区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致残或者致死才有这个项目,但是各地标准不一,不排除法院自由裁量的情况。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退休人员的误工费原则上没有,但是如果能够提供继续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单,收入证明等等,对方就应该赔偿误工费
没有,所谓的误工费指的是受害者因为伤害的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由此导致工资被扣的情形所带来的损失。退休的人是没有误工费一说的。
可以不予理睬,等法院判决。
已经退休,如果有退休金,应该没有误工费。如果他要求误工费,必须要提供法院认可的直接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精神损失费,在损害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法院应该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