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25-05-01 2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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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大连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有本市户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条件。

根据《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扩展资料:

《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第二十二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承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以上未交纳住房租金的。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退回住房的,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办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手续;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住房保障机构责令六个月内退回住房,退房期间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房租,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回答2:

大连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有本市户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条件。

根据《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扩展资料:

根据《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机构。

(三)住房保障机构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申请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还应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住房保障机构根据工作计划及资金、房源情况,按照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申请登记顺序以及申请的保障方式实行补贴或者轮候配租,并向社会公开。

(六)住房保障机构与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与轮候到位的享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人对初审、审核和轮候安排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机构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八条 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自然状况、租金、租期、停止配租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回答3:

廉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受理、配租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4、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5、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6、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7、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8、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

9、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二、申请廉租房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扩展资料:

一、申请廉租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拒绝申请廉租房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政策

回答4:

大连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有本市户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条件。

根据《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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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机构。

(三)住房保障机构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申请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还应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住房保障机构根据工作计划及资金、房源情况,按照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申请登记顺序以及申请的保障方式实行补贴或者轮候配租,并向社会公开。

(六)住房保障机构与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与轮候到位的享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人对初审、审核和轮候安排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机构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八条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自然状况、租金、租期、停止配租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A4%A7%E8%BF%9E%E5%B8%82%E5%9F%8E%E9%95%87%E5%BB%89%E7%A7%9F%E4%BD%8F%E6%88%BF%E4%BF%9D%E9%9A%9C%E5%8A%9E%E6%B3%95/5604508"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百度百科-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回答5:

你好!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年度复核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