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公死亡国家赔偿程序

2024-12-04 1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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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务员不能以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二、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公务员死亡后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和配偶所享有的保险待遇。对于死亡的公务员,国家给予其遗属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三种待遇,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
你说的程序的问题,因为是公务员,去找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他们会负责这一切后事的办理的,不是由自己办理的,如果需要家属协助的,家属可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