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应当多长时间内进行?

2025-04-28 01:31:4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 人民法院接到诉前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保全的条件:
  1、 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回答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回答3:

符合条件 48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