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失去行为能力,那么他一般需要指定相应的监护人,由监护人代为领取拆迁费用。如果有其他被拆迁人擅自领取,作为监护人可以要求拆迁部门不予发放,如已经发放的,不仅可以追究拆迁部门擅自发放的责任,还可以要求实际代领人立即返还。如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诉讼解决。
参考依据: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等。民法通则对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人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法定监护人范围】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方法】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如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监护人转托及责任】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可以申请要求补偿给实际被征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