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撤诉有时间限制吗?

2025-04-27 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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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都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1、从法律角度讲,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一般情况下,只要法院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会同意的。
2、但是,如果违法的案件,法院可能不会准予撤诉。或者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不会准予撤诉。
3、法律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