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的报名费是考生登录当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当地的自考报名时间及要求,然后按要求报名时缴纳的。每次参加自考都需要缴纳考试费,4月参加了自考后再参加10月自考也要重新交考试费。
自考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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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通运输(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交通运输(独立本科段)(民航运输方向)和机场管理(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已发文停考,本次为最后一次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
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
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7、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
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9年10月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
只需要缴纳考试报名费即可、
每次自考报名都是要另外收费的,比如一年是要考四次则是要交四次的费用,每次的费用都是和你报考科目有关。
不过目前自考报名费用也不高,以江苏省为例4和10月的自考报名费是42元每门,1月和7月是属于中增考100元一门,可以根本自身需要选择报名时间。
只需要缴纳报考考试科目的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