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钱没还完,被起诉到法院,现在移交到执行局了,执行局要扣我的一套住房么

2025-04-30 02: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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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查封,但是否拍卖,还要视情而定。比如,需要执行的财产与房产相差甚远的,强制拍卖不太合适;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归还的,解除查封等。如果拒不执行,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即使是唯一的房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法条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