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根据孩子年龄,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来判断孩子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
去起诉法院,作为普通百姓除了相信法律还能怎么办
养成那样了,你就跟着后头操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