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拉菜单:“格式”/“文字样式”;
(2)工具条:“文字样式”按钮;
(3)命令:STYLE(ST)。执行命令后将弹出“文字样式”对话框。如果要定义基于注释性的文字样式,需勾选“注释性”选项,“高度”则输入图纸上的实际字体高度即可。
“新建”按钮:单击该按钮打开“新建文字样式”对话框,在“样式名”文本框中输入新建文字样式名称后,单击“确定”按钮可以创建新的文字样式。新建文字样式将显示在“样式名”下拉列表框中。
“删除”按钮:单击该按钮可以删除已有的文字样式,但无法删除已经使用的文字样式和默认的Standard样式。
“文字样式”对话框的“字体”选项组用于设置文字样式使用的字体和字高等属性。其中,“字体名”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字体;“高度”文本框用于设置文字的高度。选中“使用大字体”复选框,“字体样式”下拉列表框变为“大字体”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大字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