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市工作五年(两家公司),失业保险领取的是后一家公司的社保年限还是合计五年

2025-04-08 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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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家的年限
是累计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你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期限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回答2:

领取失业金的三个条件:
1、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三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在后一个公司符合第一个条件,就合计计算,不符合就没有领取失业金资格。

回答3:

之前在第一家公司的时候领过吗?没领过就是五年,领过后就是第二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