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要求男方每年给孩子1500元抚养费,男方不履行该怎么办

2025-03-04 17:19: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在判决生效后过了上诉期、宽限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要超过二年期限。

回答3:

  搜集男方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回答4:

如果你能狠下心就让法院穿强制执行

回答5: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