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修改,民法通则仍是1987年施行的那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自一九八七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期没有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