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证件。
他的使用对象是中国公民,如果一个人已经入籍加拿大,他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入籍加拿大就意味着放弃中国国籍,一个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便不能使用中国的居民身份证。
你可以使用由加拿大政府为你签发的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活动。但是有个前提,该护照应当在合法的签注范围内。
加入加拿大国籍就不能再使用国内的居民身份证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加入加拿大国籍那么就不再具有中国国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