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七级公司才赔偿十几万,合理吗?不合理怎么办?公司劳动局有熟人

2025-04-23 01:55:4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工伤标准十分明确,只要鉴定了等级,其赔偿金额是法定的,不由公司劳动局有熟人而发生改变。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工伤案件中,一旦有律师介入的话,其计算的赔偿标准往往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一致(你懂滴),误导伤者,引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出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级工伤,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而七级工伤是没有伤残津贴的,你要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只有三个“一次性”(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要赔多少,这个得看各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标准,再根据各地社保局养老保险办理情况定。但总的说来,全国平均下来,七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一般也就赔到14万到18万之间(这个有地区差别,但眼目前法律支持的差不多就这数)。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个人观点,供参考。

回答2:

如果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伤残赔偿不满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伤残赔偿的。

回答3:

你好,要看你的平均工资,工资越高赔偿越多

回答4:

你好!如果你有工伤保险的话,赔多少钱是人社局定的,以你当地平均工资为基数。
你觉得赔偿不合理,你可以带着你的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报告去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