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体现,因此其本身和企业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和利润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贵公司是非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中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况下,计入商品采购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另如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没有用于增值税应税业务中,进项税不得在增值税前抵扣,进项税计入采购成本,从而导致进项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贵公司的视同销售行为发生的销项税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销项税额计入了视同销售的成本费用,也可以说成允许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