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你是2017年2月9日出证,到2018年报上一年度(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