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温丹
(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36)
一、基层地勘单位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
地调总院管理和承担的地质项目涉及各个专业,包括区调项目、矿产资源评价项目、物化探项目、水工环项目、科研项目等等。在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管理方面(以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为例),采取的是由地调总院统一编号、统一验收、统一汇交、统一保管管理办法,效果不错;但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方面,却没有详细的管理要求,原因如下:
1)实物地质资料属特殊的原始资料,但却不能套用现行原始地质资料的管理办法。野外地质工作中产生了大量的实物标本,如区调工作中的地层标本、剖面标本等;矿产资源评价工作中的矿化标本、见矿岩心等;物化探工作中圈定异常的各类分析测试样品的副样等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实物地质资料种类、数量均不同,其取舍、保存、保管、汇交原则不明确,对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现在还无明确详细的管理要求。
2)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对硬件建设要求较高,如库房建设、保存条件等,受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在经费、库房建设等方面更是严重不足。
3)人员老化,缺乏专业知识,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在新一轮的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中,地调局对承担的项目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制定了详细的项目管理办法,资料管理方面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而对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却无明确的规范要求。由项目组自行取舍,仅保存对本项目具有典型意义的实物资料。受保管场所、保管经费、人员水平限制,项目结束后,大量的岩石标本被抛弃,仅保存少量的岩(矿)心。迫切需要出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规范,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实物资料库,尽可能多地保存典型矿区、典型矿床、典型矿化、典型剖面、见矿钻孔等实物地质资料,为本地区找矿做好资源储备,同时建立完善的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系统,以期达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
二、基层地勘单位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
1)国家在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方面提供专项资金,在各省建立一至两个实物地质资料库,归属省级资料管理机构或省地勘局、省级地调院进行日常管理;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规范及细则,为实物地质资料的收集、入库、建账、整理、保存、保管、数据库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制定详细管理办法;定期召开学术讨论会,加强沟通,以期达到资源共享、节约资源。
2)建立健全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体制和报表制度,按年度或季度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向国家地质资料库提供实物地质资料库存资料品种、数量、保管单位、库房建设、人员结构等详细情况,接受国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高起点、高标准建好、建实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房。
3)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以收集本省具代表意义的典型矿区、典型矿床、典型剖面、典型矿化的实物地质资料为主,通过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勘项目的实施,将本地区不同专业项目所采集的有实用价值的实物地质资料收集、保存、保管、利用起来,为本省地质工作提供最大便利。同时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应参与实物地质资料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设,国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指导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库建设,并将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机构的基层数据采集点,定期为国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提供更新数据,及时通报、沟通馆藏资料情况,使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实现数字化、自动化、现代化,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