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其他区域的停车费如下:
1、机场停车场。
中小型机动车,第一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第一个半小时按5元/时收费。对于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50元。
2、火车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中小型机动车没半小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的收费额度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机动车的两倍计费。
3、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2021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准,都是各地区的物价局制定符合地方的收费标准来实施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需要停车的停车点,给出停车收费牌的收费标准决定。
停车费投诉部门电话如下:
1、12358物价局进行举报电话。
2、12345市民热线。
3、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4、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本市的市长热线。
6、可以拨打地方的交警大队、工商部门、物价部门等电话投诉。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