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屋买卖的专业机构,中介公司应当对房屋交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着明确的了解。即便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这也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惯例。中介公司应当保证房屋没有权利上瑕疵。
个人认为,会造成现在的状况,是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全尽到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建议:1、3方协商。
2、委托律师起诉。
1、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是办房产证是必须交的呀,有的房产商在交钥匙的时候就收了的,可见你买的房子根本就没有房产证!这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和中介的合同因为一开始没注意权责问题,你赢的希望不是很大
3、起诉房主是可以的
4、个人建议可以通过媒体来督促中介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像那些专门报道各地民生问题的媒体,像安徽省有的第一时间、夜线60分之类
注:本人不是法律界人士,只是曾经因为想买而关注过二手房问题,也在房地产公司帮忙交过房!
契税这一点哪怕他当时交了再过户时也要再交,维修基金房子时00年之前的都没交。00年之后的几乎都交了,这部分钱是应该业主交的,应为这个是去补交的,补缴后还要过户到你名下,当时中介应该给你算的有费用,如果费用中没有明确说明有这个费用,那么你就别交,从2008年10月1号之后,国家让补交了维修基金,这一条每一个中介都是只知道的,他这是知情不报,建议你们协商一下,3方各掏一部分就好了,买套房子本身是件高兴的事,别闹的不愉快。
“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已经明确给中介表示过要他确保我们买到的房子是手续齐全的”这个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么,如果有,那就属于中介违约,你们完全可以找中介退回全部的费用。
本案中涉及到两个合同,一个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一个中介合同。前一个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只要中介履行了自己的居间义务,中介费都是应该收取的。
但是,如果中介在履行时有违约情况,比如向你们提供的房屋信息与中介合同要求的房屋条件不符合,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成立或被撤销被解除等,中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