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7师高炮团参战老兵,具体答复如下:
1、07年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文,对54年以后参战人员发补助;
2、基础是每月100元,由中央财政划拨,各省可根据本省财政情况追加;
3、补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人员,不含公务员等;
4、你先到街道办事处登记,由民政部门核实后发放;
5、我是四川的,每月就100,浙江的每月330,今年过年加了600;
6、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参过战,最好是档案,否则要回原部队开证明;
致以崇高的革命军礼!
你说的是不是参战(参试)补助,如果你父亲曾经参加过战斗或参加过核试验,并且在退伍档案里有明确记载,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补助。